,连嘉煜以为这事儿就这么翻篇了。直到两周后,他去他哥家蹭饭,进门换鞋的时候,余光瞥见客厅茶几上摆着一个花瓶,里面插着一束干花,粉白色的玫瑰已经脱水风干,颜色褪成了温柔的复古色调,被细心地修剪过枝叶,扎成一个松散的花束,安静地立在花瓶里。他走近一看,认出那束花上还系着原萦婚礼的缎带。
&esp;&esp;他愣了愣,掏出手机拍了张照片发给原萦。
&esp;&esp;“廉哥就是靠谱,连宝宝,你给我记住!!!要不是廉哥,我才不理你!敢在我婚礼上找我不痛快,你真是不懂事的小屁孩!”
&esp;&esp;连嘉煜看着那条消息,笑了一下,打字回过去:“知道了~原大小姐,和你老公好好玩儿吧,大人不计我这个小屁孩的过了呗。”
&esp;&esp;他锁了屏,又看了一眼茶几上那束干花。
&esp;&esp;他哥不在家,阿姨在厨房忙活,阳光从窗外照进来,落在那些干枯的花瓣上,有一种安静的、被善待的美。他忽然觉得,他哥这个人吧,嘴上什么都不说,但心里什么都装着。一束捧花而已,换做别人可能早就扔了,或者随手塞进某个柜子里等它发霉。但他哥没有。他把花带回家了,交给了阿姨,让她照顾好。就像他对待所有事情一样,不张扬,不声张,只是默默地、妥帖地,把一切都安放好。连嘉煜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,看着那束花,难得地没有嘴欠。
&esp;&esp;他有时候真的佩服他哥,不是佩服他的商业头脑,也不是佩服他的家世手腕,而是佩服他不管被扔到什么离谱的场合,都能面不改色地把场子圆回来,还圆得滴水不漏。他哥好像永远都不会因为外界产生情绪波动,无论发生什么事,脸上永远是那副不悲不喜的表情,像一潭深不见底的水,扔什么进去都激不起浪花。
&esp;&esp;这种高深的姿态,他学到现在,也只得了三成。
&esp;&esp;就像此刻,他坐在那张折迭凳上,翘着二郎腿,看着于斐埋头洗车的样子,脸上挂着的那副漫不经心的表情,其实就是从他哥那儿偷来的。他哥在谈判桌上就是这么坐的,身体微微后靠,目光平视,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弧度,让人看不出他到底在想什么。连嘉煜学了这么多年,也只学会了这个坐姿,却始终学不会他哥那种真正的从容。他哥是真的不在意,而他只是装作不在意。这两者之间的差距,他心里清楚得很。
&esp;&esp;什么恋爱、结婚、生子……想想就恐怖,还是交给他哥好了。
&esp;&esp;他连“女朋友”这个词都定义不了,怎么可能接得住一束捧花?看着不远处正埋头擦拭内饰的于斐,忽然觉得这傻子也挺幸运的。什么都不懂,什么都不用想,总有人替他兜底,每天只用洗洗车、吃吃饭、等人来接他回家。
&esp;&esp;多简单。
&esp;&esp;可他连嘉煜不行。
&esp;&esp;他活得太明白了,明白到看谁都觉得对方在演戏,包括蒋明筝,更包括他自己。也正因为如此,从第一次见到蒋明筝本人的那一刻起,他就敏锐地嗅到了某种熟悉的、同类的气息。那种感觉让他兴奋,像一头独行的狼在别人的地盘上闻到了另一头狼的味道。
&esp;&esp;所以他才会对着一个傻子问出那个恶意满满的问题。
&esp;&esp;他本来就不是什么良善之人,原萦天天骂他坏种、王八蛋,闫惜皑虽然每次都拦着,但也还是不止一次让他“收收性子”。他们说的都对,可他改不了,也没想改。
&esp;&esp;那个惦记他的胖子那回,算是差点玩儿砸了。
&esp;&esp;圈子里一直有传言,说某个影视资本的大佬男女通吃,尤其偏爱年轻好看的男艺人,名下公司签了多少个小男生,捧红了就收进房里,不愿意的就雪藏打压,手段肮脏又老辣。连嘉煜第一次在饭局上见到那个人时,对方看他的眼神就让他浑身不舒服,那种黏腻的、带着打量货物意味的目光,从上到下,一寸一寸地舔过去。
&esp;&esp;换做别人,可能会假装没看见,或者找借口提前离场。但连嘉煜没有。他反而笑了,端起酒杯,主动敬了对方一杯。连嘉煜心里清楚,这种人最擅长欺软怕硬,你越躲他越来劲,你越不怕他,他反而会掂量掂量自己的斤两。所以他偏不躲,他要看看这个人到底敢做到哪一步。
&esp;&esp;后来的事情,他承认自己确实托大了。
&esp;&esp;那个人约他在酒店大堂吧见面,说是聊一个合作项目。连嘉煜去了,带着一种“我倒要看看你能玩出什么花样”的心态。结果对方根本没打算在大堂吧谈,直接让人把他带到了行政酒廊,又借口说楼上有个私人品鉴会,请他上去坐坐。连嘉煜跟着上了楼,进了房间,看到屋里只有一张床和一瓶已经打开的红酒时,他才知道自己踩进了什么坑。但他脸上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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